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5岁小孩在幼儿园被杀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5岁小孩在幼儿园被杀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湖南男子玩手机将女儿锁车内八小时致死,事后该男子要求学校对其经济赔偿,你怎么看?
当时看到这个新闻,我真的为小女孩的死而痛心,我不知道小女孩死前是怎样的痛苦。对于这件事,我又有太多的疑问和不解。
我看到很多家长送孩子上学,即使是送小学生,也是停车后大人先下车,拿上书包,给孩子背好后,然后送到校门口。即使大一点的孩子自己下车,大人也会回头对孩子说一声注意安全,然后离开。
我真的不相信送幼儿园的孩子上学,爸爸会不下车,会把孩子忘在车里。说是打电话玩手机,这都不是理由。在***中,我没有看到爸爸的伤心和悔意,只看到了事后处理事情的冷静。
有一个疑问,孩子在幼儿园没下车,这车中间又去了哪里,难道孩子一直不说话(睡着了)?难道就一直没发现孩子在车上?难道这车一天就一直停放在学校门口没用?
太多的疑问,太多的不合常理,这个男人有太多的疑点。他告幼儿园,是不是在转移视线?我想,公安机关应该好好调查一下,真象到底是什么。
4月8日,湖南益阳一男子开车送女儿去幼儿园,期间因玩手机,下车后忘记女儿还在车里。
后面,4岁女童因为被遗忘在车内身亡。
这位爸爸是最大责任人,然而事发之后,男子不但没有悔意,反而责怪幼儿园。
声称:
孩子没去上学,为什么学校没有找家长确认情况?
根据现目前网络传播的最新的情况是。
家长与园方已达成和解,园方赔偿3.2万元。
看到这一则新闻过后,立马搜索,看了一下***。
在***中,这位糊涂爸爸振振有词,一点悔意也没有。
而且,还非常理智的抓住了学校的漏洞,再加上熟悉法律方面的知识,非常巧妙聪明的维护了自己的“权益。”
明明是你自己的过失,怎么还有脸找幼儿园赔偿?”“这3.2万真是太无厘头了!
对于男子,无力吐槽,虽然看得出来,他自己并没有太伤心难过,或许女儿有或者没有,一点也无所谓。
然而,当我闭上眼睛,想到小姑娘在车里,因为空气一点点稀少,最后呼吸困难的痛苦场景时,心里仿佛要滴血。
如果男子在我身边,我一定会揍他一顿。
你要钱,没关系,几万块钱还是赔得起的。
钱丢你面前,揍你一顿再说。
真不是人。
可怜她的老婆,竟然跟着这样一个男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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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为人父,这种男人确实该遭雷劈。
不过,一想到可怜的孩子,独自待在车内的痛苦,挣扎,无助,一声声“爸爸”的无力呼喊,身在千里之外,我们都会心疼欲碎,何况是孩子的亲爸爸呢?
以自己当父母的心来说,每个爸妈都宁愿自己受折磨千百次,也不愿孩子有丁点儿的受伤。
所以,***中的父亲,应该是痛不欲生,恨自己要死吧!
把情绪发泄给幼儿园,尽管不应该,但也是人在极度自责懊悔,却又无力回天的情感控制下,为情绪找的一个出口吧。
问责幼儿园的目的,本意应该不是要幼儿园赔偿多少钱,因为钱再多,也换不回孩子,而是多希望时间能倒退,幼儿园老师给家长打了个电话,告诉他们孩子没来上学,然后孩子被安全的救出……
所以,大家还是慈悲一点儿,不要再施以语言暴力,加深孩子父亲的痛苦了,难道非要再搭上一条人命,彻底毁掉一个家庭,额外增加亲人的痛苦才是我们愿意看到的吗?
至于幼儿园一方,可能有点冤,因为幼儿园不像小学生或初中生,幼儿园的小孩子不会独自去学校,父母按常理会一直呆在孩子身边,所以,没有人会想到这种极度的小概率***。
但换为小学生,或初中生的话,学校就一定严查考勤了,因为他们很大一部分都是独自去学校,路上发生什么,确实无人知道。
作为老师,我就经历过多次,因各种各样原因孩子没有按时到校或上课,而家长不知道的***。
冤枉归冤枉,但对幼儿园来说,未必是坏事,因为吃一堑,长一智,幼儿园的园长及老师们以后一定会严查考勤,认真负责,确保每个未到孩子的具体着落。
这么做,并不是为了钱,而是真的希望类似悲伤的***不要再发生,希望所有“爸妈的心头肉”能快乐健康成长。
我看了***和许多文字报道,我觉得应该先把那个qin shou父亲抓起来,因为无论他有意无意,是他把自己的女儿锁🔒在车里,导致他的女儿死亡的。
作为一个父亲,送4岁的女儿上学,没有送到学校、没有和自己的宝宝说再见,这是什么父亲?
父亲玩手机或者打电话,竟然忘记自己的女儿还在车上,而且8个小时都没有想到自己的女儿还在车上,还在车上,还在车上!有意还是无意?!
父亲将自己的女儿关在汽车里,达8个小时,气温过高导致女儿死亡,该不该负刑事责任?!
父母请新闻媒体到幼儿园闹事的时候,我看见的是父母衣冠楚楚,没有一点悲伤的样子,把所有的责任推给学校,我觉得:怎么了?怎么了??怎么了???
而根据教育部颁发的《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》 第十三条 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,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,不承担事故责任;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:
(一)在学生自行上学、放学、返校、离校途中发生的;
(二)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;
(三)在放学后、节***日或者***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,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;
(四)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。
很明显这个事故符合《办法》第十三条第一点规定,学校不负责任。
而学校迅速给了32000元安慰金,我觉得很奇怪。许许多多与学校无关的事情,学校最终背锅,这个现象是对的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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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长专程送孩子上学,打了一个电话,就把女儿落在了车上一天时间。这个从正常的角度来讲,怎么都讲不通的!难道是我智商太低,所以不能理解他的失误?一个活生生的孩子就因为一个电话就被活活的闷死在车里,期间孩子遭受的痛苦,想都不敢想!
这个做父亲的,事出了以后,竟然不好好检讨自己的责任,还要找幼儿园索赔。这其中就有多重疑点。学校没有起到提醒作用,是应该承担连带责任,但是这个父亲一门心思的把责任往幼儿园身上推,想办法向幼儿园讹钱!不能不让人怀疑,小孩是不是故意被留在车里的?
江西16岁女孩失踪,搜救人员3天后在离家7公里的水塘中发现她的尸体,这是怎么回事?
16岁的花季少女,就这样走了,给人们留下的只有猜测和惋惜!
警方己介入调查,真相很快就会水落石出。从现场看,熊欢同学衣着完整,无外伤,是否他杀,最后还要看警方调查和法医最后鉴定结果。题主给出了这样两条信息,值得深思。一个是熊欢同学父母在南昌工作,不在孩子身边。熊欢是一个人生活在丰城,並在丰城九中上学。另一个信息是一张字条图片,是熊欢生前写的:“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 最暖的情感是……",下一句是英文,小编看不懂是什么意思?也许是熊欢同学长期不能和父母在一起,长期寂寞孤独产生了压抑感,继而产生轻生念头……。
令人费解的是,父母怎么忍心让一个16岁的女孩子独自生活,没有父母的呵护爱抚不说,一个年仅只有16岁的少女独自在家,一个人上学下学,是很不安全的!
很惋惜,愿熊欢同学在天堂安息吧!
最大的错误就是社会改变了现代人的人生观,价值观,认为只有高学历,才能出人头地,过早的把刚刚Y丫学语的孩子们,强制性的送进幼儿园,接受所为的学前教育,使孩子的幼小的心灵里溶进了不该有的约束感和紧迫感,从我送孩子的表情看到,孩子们大都有敌触情绪,他们不愿意上学,他们需要的是在家长的呵护下轻松自在的玩,他们天真,好动,这是天性。
然而,在全社会的人都在为生存而抗争的时候,都会对孩子施以高压,望子成龙,恨铁不成钢,除了学习还是学习,对孩子寄与了过高的希望,迫使孩子感到自身的压力和不自信,思想处与长时间紧张壮态,从而激化精神上的仰郁,厌倦人生,厌倦生活,她们需要的是放松,解脱,一旦她们真的解脱了,留给我的家长的只能是无必的懊悔与自责。
朋友们,家长朋友们,我讲的可能不全面,因为见解有深浅,看法有不同,希望有不同看法的多指教,多批评。
到此,以上就是小编对于5岁小孩在幼儿园被杀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,希望介绍关于5岁小孩在幼儿园被杀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。